市统计局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发布时间:2018-09-21 发布机构:统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71/2018-094737
9月18日,秦皇岛市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局班子全体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学习。市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局长樊海涛结合新修订的普查条例,对近期经济普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第四次经济普查是2018年统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新修订的《条例》是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指南,大家要围绕《条例》内容抓好贯彻落实。经济普查要求全面、严格、准确,这与《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要求是一致的,一定要把确保普查数据的全面准确真实放在首位,使经普各项数据达到预期。目前正是清查阶段,要充分发挥部门在清查数据核定中的作用,用好、用足部门职能。在普查中,要充分利用统计法,按规定执法,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市经普办主任、副局长王忠东传达了《国务院关于修订<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详细讲解了条例中新修改的有关章节具体内容,王局长指出经济普查工作依据新修改的《条例》要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一是全面熟悉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二是适应调查方法的变化,充分利用行政记录;三是密切关注机构改革工作,根据新的机构设置,适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做好部门协调工作;四是一定要做好经普数据保密工作;五是确保经普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