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社会保障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0-08-29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0-154734
为保护社保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保资金的安全完整,杜绝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滞留等情况发生,市财政局自5月7日开始对农村低保资金、新农合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救灾资金、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抚恤资金、五保供养等七项事关民生的专项资金进行检查。采取依托自身力量与中介机构沿资金流自上而下检查与按资金使用自下而上自查清理相结合的方式。目前,自查工作基本结束,重点检查工作即将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