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发布时间:2010-09-29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0-154909
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补贴标准为市区属学校每生每年2300元,县属学校每生每年1600元。目前,我市享受政策学生人数8399人,中央、省下达我市专项资金409万元,市县正在积极筹集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