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时间:2010-08-27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0-155945

 

    为充分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积极性,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我市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目前已争取财政农机补贴资金1216.4万元,补贴工作全面展开。一是加强宣传,科学引导。张榜公布补贴机具的种类、型号、价格、补贴条件、金额等相关信息。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原则,在资金安排上向重点作物、养殖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倾斜,向重点农业发展示范县区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三是明确范围,严格标准。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品收购站等。补贴机具涉及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等12大类41个小类154个品目。中央资金的补贴率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且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四是加强监督,严格检查。按照国务院“三个禁止”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四项制度”要求,财政、农机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补贴发放情况的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肃查处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