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项举措保障“旅游立市”战略实施
发布时间:2010-03-30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0-161803
市财政局立足我市以“旅游立市”为统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格局,突出本地旅游市场自身特色和潜在需求,找准切入点,加快推进“旅游立市”战略实施。一是设立全市旅游业发展的重大专项。设立旅游项目引导专项资金、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旅游项目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和旅游规划编制专项资金,用于旅游项目规划、资源整合、产品开发、宣传促销、行业政策性奖励和重大活动经费等,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打造旅游发展融资平台。加快建设旅游发展投资公司,探索创新融资模式,为旅游交通、资源保护、景区开发、环境卫生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充足资金保证。三是大力推进“四季游”品牌建设。支持旅游部门在境内外重点客源地组织开展旅游营销推介活动。创新宣传推介方式,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温淡季旅游新产品,开拓淡季旅游市场,加强区域旅游联合营销,推进京东旅游环线建设。四是完善旅游促销奖励办法。发挥财政政策利益导向作用,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对引进客源业绩突出的旅游企业奖励力度,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全市旅游业大发展大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