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六十五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7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工〔2010〕41号        索引号:112/2010-105906

 

直属各院校:
今年9月3日是中国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日。根据市委宣传部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爱国热情,继承革命先烈的优良传统,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活动安排,现就直属院校组织开展“纪念抗日战争65周年”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9月1日—2010年10月31日
二、活动方式
直属院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运用多个平台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
1、举办一次抗日战争资料、图片展。
在宣传栏、板报墙报和校园网中设立专栏对“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进行宣传;
2、开展一次“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主题班会。
3、组织师生观看一部抗日战争题材的电影。
4、组织一次“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征文。
5、根据院校工作实际,在保证正常教学的前提下,适当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的系列活动,包括座谈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场演出、书画展等。
三、活动要求
1、直属院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并把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全市校园文化艺术节”两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拓展渠道,广泛宣传,丰富载体,确保此次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2、直属院校要精心安排组织此次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以表格的方式将活动安排于8月25日前报教育工委宣传科。
3、教育工委将在活动期间对直属院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把结果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校园文化艺术节两项活动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4、直属院校要及时保存活动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以备上报、总结。
 
 
 
 
                                                      年七月二十七
 
 
 
 
 
 
 
 
 
 
 
 
 
主题词纪念 抗日战争 胜利六十五周年 通知          

秦皇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