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6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10〕122号        索引号:112/2010-111025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培养良好的环境保护习惯,更好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2010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环境教育意识。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加强环境教育,是落实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环境教育,让学生了解掌握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意识和环保习惯,全面提高新一代国民素质。各中小学校要在各学科渗透环境教育的基础上,通过专题教育的形式,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关注家庭、社区、国家和全球的环境问题,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引导学生选择有益于环境的生活方式。
二、进一步落实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的各项要求。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进行环境专题教育。
1、本专题教育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按平均每学年4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小学1—3年级12课时,4—6年级12课时,初中12课时,高中8课时。学校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每学年的课时安排做适当调整。课时由学校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进行安排。
2、本专题教育强调贴近生活实践,强调学生的亲身体验。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参照教学活动建议,选取具有地方特点的学习材料,引导学生从身边开始认识环境、关心环境,积极参加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各种活动。建议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的课时比例为3:1。
3、根据教学目标、内容,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以及各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灵活选择多种教学途径与方法,并指导学生根据各自特点选择适宜的学习方式。
4、从学生熟悉和感兴趣的事物出发,引导学生对周围的环境现象及各种层次的环境问题展开调研,思考各种“习以为常” 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对环境的影响。通过自主探究学习,培养学生对人与环境关系的反思意识和能力。
5、从可解决的问题入手,以教室、学校、家庭和当地社区的现实环境问题作为学生了解环境问题的起点,鼓励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学生的实际行动增强他们的自信,使他们愿意进一步参与改善环境的行动。
6、教学过程中注意对学生的环境态度、技能和行为,以及参与环境教育学习活动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随时调整教学设计和教学策略,提高教学的成效。
7、将环境教育纳入学年课表,严格按照课表安排实施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
三、继续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要与环保部门继续担负起领导、组织、协调、实施的责任,抓好国家级绿色学校推荐、省市级绿色学校申报和绿色园丁推荐工作,推进本地区生态市建设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开展 “绿色学校”评比活动,广泛开展环境教育,不断强化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
请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比照《通知》要求,摸清底数,了解掌握学校环境教育现状,及时查漏补缺,将我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推向新的阶段,为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夯实基础。
 
 
 
 
 
 
 
 
 
年四月二十六
 
 
 
 
 
 
 
 
 
 
 
 
 
 
 
 
主题词:中小学 环境教育 通知                          

秦皇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