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24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10〕259号 索引号:112/2010-161012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6个教师节。做好教师节庆祝、宣传活动,对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做好2010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节主题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今年庆祝教师节的主题是“强素质,铸师魂,做学生爱戴人民满意的教师”。庆祝教师节活动将结合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通过大力宣传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人民教师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增强献身教育事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推进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庆祝教师节主题活动
(一)开展以“强素质,铸师魂,做学生爱戴人民满意的教师”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评选师德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充分展示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赢得社会各界对教师的信任和尊重,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优秀事迹宣讲,用榜样的精神品质和人格魅力感染和鞭策广大教师,激励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的伟大实践中不断进取,创先争优。
(三)组织教育系统庆祝教师节文艺演出。
(四)组织中小学教师师德征文活动。
(五)走访慰问教师。
(六)开展为教师送温暖、送健康活动。关注教师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积极为教职工投保校方责任险。
三、有关要求
(一)庆祝教师节是教育界和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教师节主题,与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切实做好教师节庆祝活动,保证教师节主题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加强教师培训。要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制定、完善和落实好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绩效工资等政策,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教师解决后顾之忧,在教师节期间开展送温暖、送健康活动,各学校要积极投保教职员工校方责任险;要为教师终身学习、长远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使教师安心从教,乐于长期从教;要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教师队伍建设给予更多支持,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我市教育工作的新成就,展示新业绩,深入宣传在教育教学和尊师重教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和突出事迹,突出时代性、社会性和广泛性。
(四)全省教育战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庆祝教师节主题活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奋发进取,以实际行动庆祝自己的节日。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师节 庆祝活动 通知
秦皇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