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高中新课程优秀“教学反思”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1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10〕269号 索引号:112/2010-161230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属高中学校:
自2009年秋季全市实施高中新课程以来,广大教师积极实践高中新课程,加深了对新课程的理解,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困惑。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新课改的实践与研究,学会在实践中自觉改进教学行动,切实提升我市高中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开展首届优秀“教学反思”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教学反思”评选活动,促使教师自觉地把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作为认识对象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思考和总结,进一步激活教学智慧,探索新课程的崭新表达方式,构建师生互动新机制及学生学习的新方式,形成符合新课程理念要求的先进的教学理念和个性化教学风格,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新课程实施水平。
二、活动主题
本届优秀“教学反思”评选活动的主题为“实践新课程,反思促提高”。
三、评选要求
1、各参赛单位及教师围绕“实践新课程”这一主题,结合新课程理念的学习与实践,着力反思如何将新课程理念落实到课堂上,实现教学行为方式的优化,提倡结合本校、本人的教育教研工作实际进行思考、研究和总结。
2、“教学反思”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课程改革的精神,题目自定。参评的“教学反思”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
(1)标题,标题应体现一个鲜明的主题;
(2)情景描述,简要叙述事例或现象发生的背景和经过;
(3)反思和分析,揭示教育教学事件所反映主题的实质,对于事件的指导思想、过程、结果,以及利弊得失进行反思和评析,提供问题解决的办法,结论性意见。
3、参评的“教学反思”每篇不少于1500字。格式上可以是“先叙后议”,也可以是“夹叙夹议”,但要以“议”为主。
4、参评“教学反思”文责自负,应为参赛教师原创作品。各参赛单位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正之风,对剽窃的作品一经发现并查明将取消评比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参评范围
现任课改年级教师。
五、名额分配
四县每学科5篇,北戴河、市开发区及市直高中,每校每学科2篇。
六、报送时间
2010年10月10日前以县(市区高中以校)为单位,报市教科所高中室。联系人:张喜仲。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新课程 评选活动 通知
秦皇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