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中级)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6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10〕278号        索引号:112/2010-154519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院校、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切实解决中小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按照学校要配有心理健康教师的要求,鉴于兼职人员较多且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心理健康辅导是一项应用性很强的工作。心理健康辅导员不但要具有基本心理学知识,对青少年的具体心理问题也要有明确的认识,能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心理健康辅导的主要任务是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本次培训,争取覆盖每所学校。
二、培训对象
学校主管德育的副校长、政教主任、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及相关人员。鼓励其他教师积极参加培训。学生人数在6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一人参加;学生人数每增加600人,增加一名培训人员。重点是未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和兼职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心理学的基础理论
2、心理健康个体辅导的方法与运用
3、心理健康团体辅导的方法与运用
四、培训形式、考核形式及证书
1、培训形式:学员通过登录国家级远程教育平台—奥鹏职业教育远程教学平台(http://www.openedu.cn/openpeixun),进行课件学习、实时交流、在线测试、专家答疑等自主形式的学习,并通过配套教材进行辅助学习。学期为三个月。
2、考核形式:机考+论文(免试入学)。机考成绩占总分值40%,论文成绩占总分值60%;考试没有通过,可以免费补考一次。
3、证书:参加培训及考核合格者将颁发以下两个证书:
(1)《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证书》:由“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及“中国心理卫生协会”颁发;
(2)《职业培训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证书可网上查询。
4、培训费用(中级):包括报名费、建档费、培训费、考试费、认证费、论文评审费及证书工本费等共计1280元;教材及课件费120元,150个学时。培训费用原则上由学校承担。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材料:
(1)本人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A4纸大小,空表格可复印);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各2份(A4纸大小);
(3)本人两寸彩色白底免冠近照3张。
2、报名方式:各学校把相关材料报送本县(区)教育局德育体卫科(教育科),各县区教育局指定专人于2010年9月28日前将名单发xljk3629968@163.com,10月11日前,将培训人员资料送达市电大继续教育处,联系人:李红来,3629968,13780566595。
3、地址:海港区燕山大街373号: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处(一楼110房间)。
 
附件:心理健康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〇一〇年九月六
 
主题词:心理健康辅导员 培训 通知                         
秦皇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6日印发        
附件:
心理健康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中)级
 
所在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____(直辖)市_____________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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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照片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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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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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请认真填写此项)
的专业培训,及荣获过何种奖励等
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心理学方面
 
学术成果
 

注:本表格一式叁份,一份上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一份上报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一份由培训机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