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9·19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 首次集中回收暨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服务活动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发布时间:2010-09-19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0-001645

   9月19日上午,我局组织的全市首个“9•19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暨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服务活动”在市再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楼前广场举行,在军工里、铁新里等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数百名社区居民参加了活动,把从家庭小药箱中清理出来的过期失效药品统一交到活动现场的回收箱,享受了市军工医院提供的义诊服务,并获赠唐人、民乐、德信、成大方圆4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免费提供的质量合格的药品。家住军工里的王大妈交回了家里的七、八种过期药品,换回了5盒没过期的常用药品,她高兴地说:“政府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实事、好事,今后我们一定坚持把过期药送到回收点,注意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上午11:00,我局将回收的120余个品种的过期失效药品运送到张桥庄垃圾填埋场,进行了集中销毁。 

    市食药监局局长鞠世闻在活动启动仪式上表示,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是一项关爱健康、关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的公益活动。药箱虽小,关联千家万户,药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通过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活动,一是回收群众家庭中的过期药品,采取科学环保的方法统一集中处理,给过期失效药品提供一个合法、方便、畅通的出口;二是以不同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科学用药知识,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用药教育,增强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参与监督意识,提高药品监管的广泛性;三是对非法药贩回收过期药品行为形成震慑,对非法回收药品者断其货源、打压其生存空间,防止过期失效药品流入市场,危害群众;四是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树立政府和监管部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据我局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97%的家庭存有备用药,超过73%的家庭忽视了药品的储存条件,备用药品中30-40%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更为严重的是,有超过7%的市民认为服用过期药品“吃总比不吃好”、“对健康损害不大”。据专业人员介绍,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份含量降低,发挥不出应有的药效,不但不能治病,还可能延误病情,甚至分解产生毒素,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过期药品不同于普通垃圾,如果随意丢弃,某些成份在自然环境中会发生化学反应,严重污染环境。如果被不法分子收购,尤其是过期的处方药和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一旦重新流入市场,造成的社会问题和危害更是难以估量。

    由于目前法律法规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置仍是空白,为消除公众用药安全隐患,我局决定将每年的9月19日作为我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联合唐人、民乐、德信、成大方圆四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每年的9月19日都要组织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回收活动,采取交回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奖励一定数量的质量合格药品等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日常则采用定点回收的方式,在三个城市区确定了首批8家定点回收药店和8个定点回收社区,居民可随时将家中的过期失效药品送到社区的回收箱或定点回收药店统一回收,送到药店回收的,由药店酌情给予一定鼓励,并每季度组织抽奖活动。对回收的过期药品我局定期集中进行销毁,从而使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有了合法、安全的处置途径,建立了我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