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城市区零售药店“对标达标”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0-11-02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0-090658

    按照零售药店三年建设规划的总体思路,即:2010年抓形象(店容店貌的改造)、2011年抓规范、2012年抓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市食药监局自7月份开始,在全市城市区零售药店中开展“对标达标”活动。通过3个月的打造、督导、验收,到目前为止, 317家零售药店,除4家拆迁变更地址外,其余全部达到验收标准要求,从而使城市区零售药店的整体形象、规范程度、药品零售企业管理档次得到很大的提升,秦皇岛零售药店的独特品牌已基本打造形成,进一步推进了“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设进程。

    科学谋划,认真准备。该局先后制定了零售药店“对标达标”工作实施方案、零售药店“对标达标”标准、零售药店“对标达标”验收实施方案,零售药店“对标达标”验收标准。在三个城市区、开发区强力打造了8家示范药店;在市区召开了6场次零售药店“对标达标”现场观摩会,局领导全部参加并做动员讲话;全局划分6个督导工作组对零售药店“对标达标”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成立6个零售药店“对标达标”验收工作组,逐家进行验收;先后召开3家以上连锁药店参加的调度会3次,各检查组参加的调度会5次,先后发通知3次。

    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各检查组能够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此项工作,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对标达标”工作上来,充分发扬“7.24”工作精神,迅速对分管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进行督导检查。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在完成局日常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节假日对药店进行检查指导,个别检查组成员因出差空缺时,活动办公室能够迅速进行人员的调整,合理安排科室的工作,确保“对标达标”工作的连续性。

    坚持标准,认真落实。各检查组能够严格按照“对标达标”的要求逐家进行验收,认真填写《零售药店GSP认证暨“对标达标”审批表》及《零售药店“对标达标”现场验收评定表》,面对面的做工作,手把手进行指导,确保了零售药店“对标达标”验收工作不走过场。同时,及时建立日报告制度,对包片人员加强督导,确保各检查组及时上报当日信息,做到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