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整治“山寨药”

发布时间:2010-11-15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0-092607

    9月17日,市食药监局启动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就目前药品零售市场“山寨药”泛滥情况,引起了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为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近年来,市场上部分“消字、健字、食字、妆字”产品冒充药品的行为逐年上升。这些产品在外包装及使用说明书中还加入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等内容。这些“山寨药”,一方面容易欺骗误导消费者,另一方面对其他正规药品生产企业构成不正当竞争,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 

    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对销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上明确标示有含药物、含激素成分以及与合法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非药品,对非法添加药品成分、未标示批准文号和标识虚假、批准文号无效的非药品进行重点清查。

    在专项检查中,有的药店销售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上标注有治疗作用,市食药监局当即责令这些药店进行整改,将标注有治疗作用的保健食品全部下架,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检查。

    同时,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在购买药品时,请注意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上是否注明有批准文号,因为非药品主要是以消毒用品、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等形式出现。针对中老年人反映有不法分子用集会、授课、讲座等形式将非药品以药品形式出售的情况,市食药监局提醒中老年患者提高警惕,不要被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