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深入推进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发布时间:2010-11-25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0-100614
11月25日,市食药监局在抚宁召开全市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第二次现场推进会,市工商、卫生部门主管领导和全市食药监系统相关执法人员参加了会议,市食药监局局长鞠世闻对下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通报了全市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自9月17日全市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启动以来,全市食药监系统结合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对标达标”行动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千余人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1600余家,抽查有关非药品产品品种300余种,全系统共立案55件,向卫生、质监、工商部门移送相关案件41起。
市工商局、卫生局相关主管领导在会上表示,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涉及多个相关部门,各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市食药监、质监、工商、卫生四部门联合出台的《秦皇岛市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联动暂行办法》,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打防结合,共同对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进行整治,还百姓一个安全放心的药品市场和健康相关产品市场秩序。
市食药监局局长鞠世闻强调,非药品冒充药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2个多月以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但整治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要充分认识到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既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又要增强必胜的信心和决心。下一步,食药监系统要联合三部门,继续组织力量对各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做好分类汇总,对重点怀疑品种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同时明年要继续把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扩大整治成果,全面净化药品市场。鞠世闻局长要求,下步整治工作中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调度,正确处理好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管工作与总结谋划的关系;二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在16部门联合打击假药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框架内,实现联合行动、信息共享;三要坚持综合治理,加大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相关知识,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并能够正确识别药品和非药品,自觉抵制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