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年秦皇岛市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25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11〕33号        索引号:112/2011-111958

 

各县(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近年来,在我省教师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和发展的大环境下,秦皇岛市教师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思想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目标建设人们满意教师队伍,通过全市教育工作者和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教师教育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骨干教师梯队日趋成熟,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2010年我市教师教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师德建设为重点,以教师专业技能发展为核心,深入贯彻全教会和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推进教师教育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在中央电教馆和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十周年表彰活动中,教师教育科荣获国家“地市级组织管理先进单位”奖,抚宁县驻操营中学荣获国家“教学应用优秀学校”奖。在省教育厅教师进修学校评估中,海港区、卢龙县两所教师进修学校被评为河北省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昌黎县教师进修学校被评为河北省标准化教师进修学校。2010年秦皇岛市教育局被评为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教师教育工作的健康开展,市教育局决定表彰一批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县(区)教育局、教师教育管理及培训机构、各级中小学校,拟表彰先进单位30个。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教师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人员及各级培训者,拟表彰先进个人130名。
推荐名额将根据参加2010年素质提高全员考试人数及2010年继续教育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分配(见附件1)。市级远程培训优秀辅导员由市教育局直接认定为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教师教育先进单位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2、重视和支持教师培训工作,有科学的教师培训规划,培训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工作扎实;
3、教师教育经费实现专项列支,专款专用,培训经费有保障,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4、重视教师全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合格率达100%,重视教师全员素质提升工作,教师学历达标率达100%;
5、校本研修工作机制完善,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成效显著;
6、重视骨干教师培养,骨干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骨干引领及示范辐射作用发挥充分,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有明显提高。
(二)教师教育先进个人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无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和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3、热爱教师教育工作,从事教师教育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和指导能力,善于创造性地开展教师教育工作,善于总结推广典型,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师教育的各项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创造性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教师培训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效果良好;
5、高质量地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实施校本研修、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集中培训、资源开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采取单位(个人)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审批的程序向市教育局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人名单。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要层层推荐,择优选择,坚持倾斜教学和管理一线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先进性。
四、组织领导及要求
此次评选表彰的目的在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教师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指导思想,认真组织。上报的材料要真实、具体,数字要准确,突出特色,严防弄虚作假。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要二十不准”>的暂行规定》2009—2010年中师德被举报且核实者,将实行一票否决。
各单位在上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区域内对推荐单位和个人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
各单位务于3月10日前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3份)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附件:1、秦皇岛市教师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秦皇岛市教师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
          3、秦皇岛市教师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一一年二月二十五
 
 
主题词:推荐 先进 单位 个人 通知                        

秦皇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