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 “四个严禁”杜绝假期组织各类补课班

发布时间:2011-07-13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112/2011-162605

     一是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二是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三是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四是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