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整顿硫磺熏制中药材问题

发布时间:2011-06-21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1-103028

部分地区药农用硫磺熏制中药材,通过改变药材外观设法谋利。此类做法造成二氧化硫残留,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威胁。针对此类问题,市食药监局迅速采取行动,开展严查整顿。

一是对全市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进行全面抽检,排查不合格产品。

二是安排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制定我市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内控标准,同时要求全市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抓紧制定企业内控标准并抓好落实。

三是在广泛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对贝母、山药、当归、党参、天麻、枸杞子、菊花、人参、西洋参、白芍、茯苓、川贝母、金银花、玫瑰花、胖大海、葛根、桔梗等品种进行监测。四是出台硬性规定,凡在7月1日之后未按要求制定二氧化硫残留物检测内控标准,或不按内控标准对购进中药材或中药饮片进行检验的,其中药材或中药饮片不得用于生产投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