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四项要求严格特药日常监管

发布时间:2011-07-07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1-164427

7月4至5日,市食药监局集中相关科室执法人员,深入2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和2家使用特殊药品的医疗机构,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此次督查,详细了解了经营、使用单位对特殊药品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使用量大的问题,市食药监局主动与卫生部门协作,共同进行检查,对特药经营及使用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高度重视特殊药品管理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特殊药品管理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是相关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及时整改;四是切实落实特殊药品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特殊药品流弊,创建2011年特药经营使用的安全环境,为社会稳定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