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市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

发布时间:2011-08-15        发布机构:政务服务中心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务〔2011〕62号        索引号:188/2011-144955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秦政〔2011〕13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应承担全市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责任分解如下:

一、落实第三条第一款重点任务:配合市监察局、市法制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与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确保要取消的坚决取消,下放的搞好接受工作。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国务院、省政府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省下放特定区域实施的行政审批权限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责任科室:业务科

二、落实第三条第四款重点任务:加强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市、县(区)、乡三级“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村(街道)建便民服务站(室)。坚持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全覆盖。完善和编制进驻项目目录工作。推进中心和窗口规范化管理,建立快速审批服务通道,完善并落实首问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所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和联合审批,初步实现市、现、县(区)两级电子监察,对网上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监控。

责任科室:业务科、代理领办科、技术科、县区指导科、督察科

三、落实第五条第一款重点任务:严格各项支出预算管理。

责任科室:行财科

四、落实第五条第四款重点任务: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

责任科室:行财科

五、落实第五条第七款重点任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责任科室:办公室、行财科、监察室

六、落实第五条第十款重点任务: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责任科室:行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