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编制2012年预算同时同步编制绩效预算
发布时间:2011-09-01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1-110725
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关部署,市财政局在布置2012年预算时,同步布置了绩效预算编制工作。我市绩效预算编制将严格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秦政办〔2011〕156号)要求,启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重在强化“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意识,将其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使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客观,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整体水平。一是以“编制绩效预算、实施绩效评价、落实结果应用”为重点,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强化预算编制环节的绩效观念。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实施计划,绩效目标的制定要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政策目标,财政资金分配、执行和评价要以是否落实这些政策目标为核心标准。凡未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指标,或绩效目标、指标设立不科学、不规范的,必须重新编制,否则不予列入部门预算。财政部门将组织专家或聘请中介机构加强事前绩效审核。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全面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逐年提高评价资金量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和评价质量。加强绩效结果的应用和问责,评价结果与部门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同时,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