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对区县及旅游景区周边餐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
发布时间:2011-08-05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1-155232
面对旅游高峰和暑期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于8月4日—5日,由副局长陈杰、陈士刚带领监督员对卢龙县秦皇岛诚琨餐饮有限公司、卢龙县芙蓉酒楼等十家餐饮单位及祖山旅游景区周边的祖山宾馆、木寨酒店等四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个人卫生情况,是否悬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统一制定的“五种宣传品”,食品添加剂是否做到“五专”,地沟油整治情况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凉菜加工制作、食品采购、加工及贮存,采购桶装食用油、肉类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等预防食物中毒关键环节等内容。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未悬挂国家局要求统一制定的“五种宣传品”,从业人员(季节工)健康证明不全,操作间内墩及生熟容器无标识,未分开使用,冰箱内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混放,采购桶装食用油等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内容不全,餐具消毒不落实等问题检查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
下一步,市食药监局还将对区县及旅游景区周边餐饮单位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严防食品安全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