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秦皇岛市第四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质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09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11〕287号 索引号:112/2011-092708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科学性和艺术水平,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推动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全市第四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质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所有从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含民办中小学和职业中学)。
二、比赛分组
班主任基本功素质大赛活动分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进行。
三、赛事安排
1、宣传发动、学校初赛阶段
(1)学校组织学习。学习范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面向二十一世纪中小学班主任培训教程》(系列丛书)——《面向二十一世纪班主任素质》、《班主任工作艺术》、《班级常规管理与教育》、《创造性的建设班集体》、《创造性的开展班级活动》、《转化后进生的理论与方法》、《班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等。
(2)学校初赛。学校组织初赛,向县区推荐参加县区复赛人员。市直属学校初赛后直接推荐参加市决赛人选并参照县区教育局报送材料。
2、各县区组织复赛选拔和学习培训阶段
(1)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复赛,确定参加市决赛人选,并按照市决赛要求,组织好学习提高培训工作。
(2)各县区教育局11月10日以前将推荐参加市决赛的班主任素质基本情况用光盘的形式(光盘中要体现班主任单位、姓名、性别、学历、年龄、班主任工作年限、班主任工作获奖和论文发表或交流情况、班主任工作基本常识和相关法律常识掌握情况、班主任工作特长展示、不少于10分钟的参加县区级复赛现场录像)、《秦皇岛市第四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质大赛报名表》(附件1)(以上材料每人一份)和本县区此项活动总结一并报市教育局德育体卫科。
3、决赛阶段
市决赛时间定于11月下旬。(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重要文件的新高潮,把本次活动作为提高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提高班主任的政策水平、个人素质和管理能力。
2、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全面搞好班主任学习、培训和选拔工作,自下而上地开展活动,做到每所学校、每个班主任都要真正地参与到活动中来。严禁简化程序,直接指定学校、指定人员参加。
3、各县区、市直属学校参照市级比赛办法,自主安排本级的比赛内容和比赛方式,要在体现全市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地方优势和区域特色。
4、每位选手需交参赛费200元。
联系人:王泽心,电话:3865059,电子邮箱:qhddytw@sina.com。
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秦皇岛学校德育体卫网(http://www.qhddj.cn/qhddytw/)下载。
附件:1、《秦皇岛市第四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质大赛报名表》
2、《秦皇岛市第四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质大赛实施办法》
3、《秦皇岛市第四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素质大赛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