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7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11〕312号        索引号:112/2011-094806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切实提高我市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秦皇岛市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秦皇岛市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秦皇岛市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
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本权利,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市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
二、实施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
三、主要内容
“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由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活动、体育活动课等时间组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活动内容。
1、体育与健康课:按照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并严格保证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2、大课间活动:各中小学必须每天坚持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列入学校课表,纳入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学生上好眼保健操、广播操,积极推动武术健身操、校园集体舞、耐力跑、跳大绳等活动项目的开展,丰富大课间活动的内容和方式。
3、体育活动课: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安排学生集体一小时体育活动课,并将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要结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艺2+1”的要求,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班级体育活动。要根据不同学校学生的年龄、性别、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学生特点的活动方式和内容,鼓励学校开展体育创新项目和特色项目活动,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的校园群体活动格局。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机构。切实加强对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成立以局长、校长为组长,分管局长、校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明确责任。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从时间、空间、内容上作出具体、细致、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员有落实、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及医务监督有保证,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有效落实。
(三)全面部署。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结合实际,对“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确保从今年秋季开学后学校“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全面实施。并且要在保证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合理运动负荷的基础上,增加课程和活动内容的选择性、趣味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确保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会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将制定的方案上报备案,各校还要在本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坚决落实。
(四)保障投入。加大对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经费投入。改善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需求。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废旧利用,大力加强快乐体育园地建设,克服唯器材论,切实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
(五)保证赛事。积极开展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和一次专项性的体育比赛(篮球、排球比赛等)。各学校要经常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
(六)确保安全。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教学、体育活动课和大课间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加大对大型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大型活动前要制定安全预案;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要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校园活动安全教育,要积极开发适合学生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为学生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
(七)完善师资。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八)明确奖惩。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建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彰奖励和问责制度。把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和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评价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对教育的督导检查评估内容。对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保障措施不到位,没有按规定开设体育课、不能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呈下降趋势的学校,在评先、评优和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当地和学校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同时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艺2+1”有机结合。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