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全面完成制剂室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1-10-24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1-165958

为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秩序,提高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水平杜绝非法配制行为,市食药监局按照省局要求,对辖区内的5个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了全面检查,从9月29日至10月8日为各制剂室自查阶段,从10月8日至10月14日为我局检查阶段, 10月14日至10月16日为总结上报阶段。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医疗机构制剂室无委托和接受委托配制情况;各医疗机构建立了质量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学历、资历、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能够符合配制要求;各制剂室能够依法配制,不存在超范围配制、擅自配制等行为,能够按处方投料并按申报工艺组织生产;配制过程能按《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管理,每批产品有批生产记录及检验记录,产品经检验合格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放行使用;能从经审计的供应商购入原辅料,每种物料供应商的档案基本齐全,原料、辅料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及产品放行符合规范要求;各制剂室建立了相应的制剂配制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检验操作规程,能够严格按制订的管理制度执行;无擅自调剂或市场销售制剂的情况。
市食药监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改正,目前部分项目已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