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抓好药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1-08-26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1-172505

市食药监局作为为期两年的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部门,充分发挥联络、协调、推动作用,凝聚监管合力,切实抓好药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公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两年来全市药械质量安全实现“零事故”。


一是协调市卫生局加大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结合卫生系统开展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开具大处方,不规范用药,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是协调市公安局督办大案要案,出警239人次,检查出租房屋598家次,检查重点、可疑部位121处,盘查车辆3956次,通过联合打假机制,打击了无证经营药械、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三是协调市邮政局开展邮政快递服务整治行动,认真落实收寄验视职责,严把收寄关,并建立打击通过邮政信箱和快递服务等渠道销售假药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是协调市工商局认真履行广告监管职责,严厉打击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为重点的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药械广告依法进行查处,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了我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市场。


五是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完善医药产业政策,编制了《秦皇岛市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度工作重点(2011年度)》,提高医药企业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促进医药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


六是协调市财政局加大了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经费投入,两年投入专项资金320万元,保障了监督检查、监督抽验等资金落实到位。


七是协调市监察局加大了对各监管部门的监察力度,多次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评估活动,制定了对监管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对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监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