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新区巡回法庭成立并开始受理民商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1-07-16 发布机构:北戴河新区管委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232/2011-155033
7月15日北戴河新区巡回法庭正式挂牌,即日起开始立案受理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
新成立的北戴河新区巡回法庭作为北戴河区法院的派出法庭,目前工作人员包括3名法官、1名法警和1名书记员,办公地点暂在昌黎县大蒲河人民法庭。辖区范围东起戴河口,西至滦河口,北起抚宁县境内的京哈铁路、昌黎县境内的沿海高速公路,南至沿海海域。包括抚宁县渤海临场,抚宁县留守营12个村,抚宁南戴河街道办1个村,昌黎县团河林场,昌黎县大蒲河镇12个村,葛条港乡1个村,团林乡15个村。原来抚宁和昌黎法院已经受理的属于北戴河新区的民商事案件不受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影响,仍由原审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市中院发回重审或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亦仍由原审人民法院处理。
多年来,中院党组始终坚持“中心工作进行到哪里,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思路,围绕北戴河新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先后制定实施了几十条服务保障措施,开展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为使北戴河新区人民法庭建设步伐跟上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中院党组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厅、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理顺北戴河新区管理体制接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立足法院职能,超前谋划。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五一多次到北戴河新区、北戴河区法院和昌黎县法院等地调研,结合实际提出了法庭建设要按照“新区巡回法庭”、“新区人民法庭”和“新区人民法院”三个步骤“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并认真协调解决法庭建设中存在的“业务关系、法官选配、办公地址”等具体问题,大大加快了法庭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