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七项举措全面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2-01-05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2-150735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各单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任务分解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专题研究辖区“两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市场特点,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工作落实。三是严厉打击利用节假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认真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对团圆饭、年夜饭、婚宴等一次性人数众多的聚餐行为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坚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督促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当好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小餐饮、小饭桌等餐饮服务单位,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持证上岗、操作过程规范卫生等制度。三是加大对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火锅底料、调味料和白酒等重点食品、消费量大食品原料的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瘦肉精”肉品、“地沟油”、劣质酒以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三是切实加大药械市场监管力度。按照省市两级相关要求,结合推进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强化两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各类原辅料的进、储、用情况,按批准工艺生产情况,成品存放情况以及企业质检工作情况。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特殊药品、生物制品、疫苗、血液制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对GSP执行情况、药品实时监控系统数据上传情况的检查力度。药品零售环节,加强对零售连锁总店和城乡结合部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环节,以有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购进、过程控制和经营企业的产品购进环节。四是强势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百日大会战”行动,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二是加大对药械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培训上岗情况、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及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的排查力度。三是重点对使用压力容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生产过程中产生静电粉尘、使用煤气罐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药械生产经营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的小药店、小餐饮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安全。五是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突发情况得到及时处置。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投诉电话,保障通讯畅通,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不得延误。对因脱岗、漏岗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认真落实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事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六是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结合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充分利用“食药安全在身边”栏目、报纸、网站等有效载体,广泛宣传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采取的行动、成效和决策部署,增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的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牢牢掌握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提高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七是全面做好节日期间其他各项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同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两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各项维稳工作措施,确保和谐稳定大局;要严格加强公务车辆使用和安全管理。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车辆一律封存;要提高警惕,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用电、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