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严格规范原料供应商审核工作,明确生产企业第一责任人职责

发布时间:2012-02-10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2-161654

近日,按照省食药监局《关于加强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审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迅速将国家食药监局《化妆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审核指南》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供应商审核指南》传达给我市的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并要求生产企业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供应商准入要求,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的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等内容进行审核。二是建立原料使用过程审核程序和溯源机制,对供应产品的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处理等方面进行审核。三是建立评估制度,对供应商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对供应产品质量、交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合格率等方面进行评估。四是对重点原料供应商定期开展现场审核,包括对生产能力、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审核。
力争通过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完善以上审核制度,加强原料管理,确保购进的原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质量安全要求,从而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