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兑现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奖

发布时间:2012-04-10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文号:        索引号:168/2012-092958

    根据市对县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评估结果,各县区均完成了2011年度人口计生责任目标,部分县区、乡镇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市委、市政府授予抚宁县、海港区“2011年度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优秀奖”,分别颁发奖金3万元;授予青龙县、卢龙县、昌黎县、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2011年度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先进奖”,为青龙县、卢龙县、昌黎县分别颁发奖金2万元,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分别颁发奖金1万元。
    授予抚宁县榆关镇、留守营镇,青龙县青龙镇、肖营子镇,卢龙县刘田各庄镇、陈官屯乡,昌黎县十里铺乡、城郊区,海港区海港镇、文化路街道办事处,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道街道办事处,北戴河区戴河镇,山海关区石河镇“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秀乡镇(街)奖”,为四个县所辖的优秀乡镇分别颁发奖金2000元,为四个区所辖的优秀镇(街)分别颁发奖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