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秦皇岛市外埠驻秦单位2012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9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12〕21号 索引号:167/2012-153613
各驻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秦皇岛市驻秦单位的规范管理,了解掌握驻秦单位的业务和发展情况,准确反映驻秦各单位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做出的贡献,全方位为各驻秦单位搞好协调服务,我局从
一、年检时间
二、年检范围
凡历年经秦皇岛市政府、市(协作办)(开放办)商务局批准、审核进驻的市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秦皇岛市设立的办事处、联络处、培训中心、休疗机构等各类非经营性办事机构、分支机构。
三、年检程序
填写《秦皇岛市驻秦办事机构年检表》并加盖公章,携带《外埠驻秦单位管理登记证》、派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事业单位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和2011年工作总结到市商务局驻秦管理处办理年检。
四、年检地点
海港区友谊路78号
市商务局驻秦单位管理处(二楼210#)
电话:3433968
五、要求
1、按时年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检。如不能按时年检,或有其他变化,请及时与市商务局驻秦单位管理处联系,说明情况。单位撤销的,应到市商务局办理撤销相关手续。
2、外埠驻秦登记证增加地址一项,请各单位注意办公地址的变化情况,如与原备案地址不符,请携带相关手续办理地址变更。
3、报送工作总结。根据秦商(2005)20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每年1月15日之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新一年工作计划。没有上报2011年工作总结的单位,年审时一起报送。
4、报送招商引资信息。2012年,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哪些投资计划、打算,包括建设新项目、增加固定资产投入等;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项目、投资信息。
5、“秦皇岛市外埠驻秦单位联谊会”会员单位,同时交纳2012年度会费(现金、支票均可)。
6、年检结束后,市商务局要对年检情况进行总结,对违规情况和单位予以通报,对不能按时年检、又不能及时说明理由的单位,予以登报注销,取消其合法资格。
附件:《驻秦办事机构年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