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拓展专资平台监管领域实现市级预算专项资金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2-05-21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2-102058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进一步拓展专项资金监控平台监管范围,将市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全年监管资金额达到20亿元。特别加强重点资金的监管,一是加强对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管。重点是新民居示范村建设资金,农村水电路讯房等基础设施资金及水利建设资金。二是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的监管。按照“城市抓住房,农村抓饮水”的要求,重点监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三是根据我市发展方向,把文化产业建设资金、生态建设资金、旅游发展资金、服务业综合改革资金等纳入平台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