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人口计生事业投入
发布时间:2012-05-25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文号: 索引号:168/2012-152613
日前,秦皇岛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分类保障、城乡统筹”的人口计生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市级人口计生财政人均投入以“十一五”人均5元为基数,每年递增0.56元以上,到“十二五”末,人均达到7.8元以上;县级人口计生财政人均投入以“十一五”人均33元为基数,每年递增3.6元以上,到“十二五”末,人均达到51元以上。对基层计生服务设施建设、各项奖励奖扶和优惠政策落实、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等,投入专项资金予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