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强化会计委派监督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敏感部位监管
发布时间:2012-06-05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2-095919
一是加强项目拦标价监管。协调项目单位、设计单位、编制单位、审核单位关系,查找拦标价编制环节存在问题,严格把关,防止报价过高、指定设备等主观行为,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二是加强项目变更监管。对项目变更事项,组织现场勘察,与监理、施工、项目、咨询公司等单位交换意见,当场确认登记。三是加强项目合同审核管理。审核合同条款中工程量及造价等事项,防止出现合同依据不足、手续不全等问题。规范资金拨付手续,畅通资金拨付渠道,防止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