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职工重健康 医疗互助暖人心——市局工会为全体职工缴纳大病医疗互助金
发布时间:2012-11-09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3-103506
近日,秦皇岛市出台了《秦皇岛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暨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实施办法(试行)》,此办法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是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要求,我市辖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册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均须缴纳50元的大病医疗互助金。为体现我局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及对广大职工的关爱,局工会本着为全体职工做好事做实事的宗旨,为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227人缴纳了大病医疗互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