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化市场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6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135/2013-143952
各县区文广新局:
现将《文化市场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省文化厅和市安委办要求,各县区每周要报送市局市场(安全)科3条以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每月30日前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月度总结,并于8月31日前报送总报告。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秦皇岛市文化市场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依据省文化厅《文化市场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市文广新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文化市场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重点工作
切实做好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强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2011年,在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文化市场工作中,市局已要求各县区将《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经营“十严禁”》 制度,在辖区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演出等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悬挂,各县区要将这一工作继续抓好抓实,强化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守法、安全经营意识。加强对经营业主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水平。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保持场所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配置齐全、完好有效,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书面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
(二)严格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必须要求主办单位提供有关安全许可证件,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严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县区要深入落实《河北省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制度》,确保举报电话全天24小时畅通,完善日常值班、举报案件受理等工作制度,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必有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切实维护文化市场和谐稳定。要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加强信息反馈,一旦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要按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妥善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属地管理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观念,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行动目标、责任、措施、任务,集中人员、集中时段,有效开展专项行动。
(二)细化措施,落实执法责任。各县区要严格实行分片联点包干责任制,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全程式监督,形成无缝隙责任链条。
(三)加强督查,务求工作实效。各县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文化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密防范,禁止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信息公开和应对处置能力,着力化解各项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市文广新局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