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8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12〕187号        索引号:167/2013-145059

各县区商务局:

商务部定于201212242013124举办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为做好对接会有关工作,根据省商务厅明传电报(冀商传[2012]117号)精神和我市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信息收集与核实工作

(一)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区域农产品信息。收集当地有地域代表性的农产品信息,有效利用新农村商网区域农产品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和对接工作力度,逐步提高区域农产品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实现产销衔接,促进各地区域农产品营销工作。

购销信息。组织有条件的乡镇报送本地相关生产销售商家信息,组织规模较大的农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及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开展冬季农产品供应和采购信息的收集工作。

上述信息自接到通知起通过新农村商网购销对接工作平台(http://nc.mofcom.gov.cn/djpt)进行报送。区域农

产品信息亦可填报《区域农产品、经销商收集申报表》(见附件)后统一反馈市商务局。

(二)信息核实工作。对报送的各类信息要认真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接会开始后,新农村商网将及时向省厅通报信息报送和对接情况。各县区商务局对成交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将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形式反馈市商务局。

(三)宣传推广工作。各县区商务局要充分动员相关协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效利用新农村商网开展网上购销对接,积极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与有关部门、涉农机构、企业的沟通协商,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各种信息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要注意收集典型事例,及时对购销对接情况进行总结。

(二)昌黎县商务局要积极督导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试点乡镇,继续发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点作用,做好区域内的购销对接服务。同时要全面总结农村商务信息试点情况,评估试点成效。

各县区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情况,请于2013127日前报市商务局信息化处。

联系人: 冯淑云  张红旗 

电话:3433811    传真:3433800

邮 箱: qhdswj@163.com

 

附件:区域农产品、经销商收集申请表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