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严格把关 确保工资准确安全高效拨付
发布时间:2013-04-29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3-171013
一是严密手续。为避免虚报冒领情况的发生,各单位上报工资审核变动表时,必须有本单位主管财务领导亲笔签字,同时必须有单位财务人员签字和人事部门的复核签字。出现问题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二是严格备案。为防止吃空饷问题发生,每年的11月份,各预算单位必须上报由本单位主管领导、人事科长、财务科长亲笔签字的当月工资表,作为每年工资发放依据存档备案。三是严肃清查。严禁各预算单位将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工资扣留在本单位的168帐户,对已扣留的资金在4月20日前全部交到工资统发银行账户,统一上缴国库。四是严堵漏洞。对退休人员因手续办理滞后,仍按在职人员发放工资的,必须按退休批复月份,将多发的工资全部退回,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