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完成市级验收
发布时间:2013-06-2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3-111509
日前,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验收,9824宗土地的权属、界限、面积等“身份”信息得以明晰。此举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将告别无“身份证”的历史。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普遍存在权属不清等历史难题,成为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障土地所有权人权益的瓶颈。此次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明晰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化解了因界限不明导致的纠纷,保障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权益,为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提供了依据。据悉,市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情况,建立并完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同时,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该成果在国土资源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国土执法等各个环节的基础作用,逐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