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9·19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3-09-16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3-150242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消除用药安全隐患,避免过期失效药品在市场上流通,杜绝或降低过期失效药品对广大市民的健康危害,9月14日上午,市食药监局在人民广场举行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日宣传活动。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振勇同志出席活动启动仪式。部分涉药单位和市民代表在活动上做了表态发言。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开展了现场咨询、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假冒伪劣药品展示等活动,共发放药品科普宣传资料600余份。海港医院、中医院、军工医院、骨科医院开展义诊活动,受众250余人,收回过期失效药品三万余元并进行及时销毁。此外,还进行了行风评议问卷调查,共收回调查问卷170余份。本次活动受到了现场群众的大力称赞,取得了较好效果。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振勇在活动仪式上表示,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是一项关爱健康、关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的公益活动。药箱虽小,关联千家万户,药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通过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一是通过回收群众家庭中的过期药品,采取科学环保的方法统一集中处理,给过期失效药品提供一个合法、方便、畅通的出口;二是以不同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科学用药知识,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用药教育,增强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参与监督意识,提高药品监管的广泛性;三是对非法药贩回收过期药品行为形成震慑,对非法回收药品者断其货源、打压其生存空间,防止过期失效药品流入市场,危害群众;四是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树立政府和监管部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自2010年我市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日活动至今,全市食药监系统及涉药企业累计回收并销毁家庭过期失效药品货值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