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多措并举,加大力度整治药械违法广告

发布时间:2013-10-21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3-090243

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广告检查员1-2名,每周定期对我市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分管领导,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二是加强交流,共同治理违法广告。注重与广告媒体沟通交流,引导媒体转变理念,建立社会责任优先意识,拒绝刊登违法药品广告。对多次违法的广告主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涉及的药品经营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和监控,同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告诫。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对涉及违法广告的药械品种进行追踪检查。在执法监督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涉及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来源、购进票据及销售流向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可疑的品种依法进行现场抽样并送检。

四是强化部门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食药监、公安、工商、广电等部门定期召开药品广告管理联席会议,积极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把药品广告监测工作纳入了日常化、长期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