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对法治宣传助力创城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7-09-14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17-090608

 

法治宣传教育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一项重要指标,测评体系规定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每个城市社区至少要有三个法治元素。我市于2016年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市,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加分项。
为推动法治宣传助力创城工作,市司法局、市法宣办96日召开了法治宣传助力创城工作调度会,明确了每个社区“七个一”的法治元素标准,即每个社区至少建立:1个法治宣传橱窗、1个法律图书角、1支法治宣传教育队伍、1套居民学法制度、1个普法阵地、建立完善“十户法治宣传员”制度、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911日至13日,市司法局分别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秀成,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魏洪涛和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庞瑞宝带队分成两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助力创城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我市城市区的每个社区逐一督导,确保每个社区都能处处有法、处处见法,不给创城丢分。
督导组各社区法治宣传工作的经验和亮点给予充分肯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法治宣传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助力创城工作取得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