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0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13-144741

 

关于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法宣办,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省属驻秦各单位: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学会决定,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117
二、征文对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科级以上干部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驻秦高校法学专家、学者、教授
三、征文内容及要求
1征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方略为统领,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主旨,围绕各级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学法用法等,充分反映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或基层干部在“六五”普法、“平安秦皇岛”、“法治秦皇岛”创建过程中运用法律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的经验和做法、感受和体会,充分展示学法用法的阶段性成果。
2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力求主题鲜明,以小见大,内容紧凑实在,语言流畅,字数在3000字以内。应注重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避免空洞说教、泛泛而谈,对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起到指导、促进作用。
3征文一律采用Word格式撰写,在文章标题下写明作者单位和姓名。文章最后附作者简介,简介包括: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请提交电子文稿和纸质文稿(三份),电子文稿发送至fxb401@163.com,左上角主题注明:秦皇岛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征文;纸质文稿一律采用A4纸(仿宋三号字体)打印,左侧装订,邮寄地址为:海港区建国路281号,秦皇岛市司法局法宣办(收),邮编:066000。电子文稿和纸质文稿务于2014年1月17日前发送和报送(同时报送本单位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征文活动简要总结及组织活动的三张照片,作为评先的依据),可发电子邮件。
四、推荐和评奖要求
各县(区)推荐作品数额:县处级干部征文不少于3篇,科级干部征文不少于5篇。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作品数额:县处级干部征文不少于2篇,科级干部征文不少于3篇。市法宣办、市法学会将专门成立征文评审工作小组,邀请相关领导及专家参加,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所报送的征文进行统一评选,并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纪念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积极组织征文活动的单位、获奖征文作者进行通报表彰。适时将获奖征文辑印成册,下发全市供学习交流使用。
五、活动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征文活动,对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增强自身法律素质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征文活动得到有效开展。
二要积极开展法制培训活动。要把法治征文作为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集中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治征文展览和评选活动,按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法治征文活动的评选,确保全市征文活动取得实效。
三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动员广大干部积极参与,深入思考认真撰写,把撰写征文过程变为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化解矛盾能力的过程。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撰写征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和带动全市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联系人:林玉杰      联系电话:7078058
 
 
 秦皇岛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秦皇岛市法   
2013年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