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6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4-151631

各县(区)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检测单位

2014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管理,规范检测机构市场行为,提升检测机构业务水平,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公正、真实、准确,不断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范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

2014616

 

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616印发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3063228  13313333666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行为,严格检测活动监督管理,整体提升我市检测机构工作业务水平,不断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范健康发展,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市内所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包括:建材见证取样、使用功能、主体结构、桩基检测、节能、门窗、室内环检、钢结构等8类专项检测业务。

二、检查内容

(一)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条件情况。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201040号)文件要求,抽查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地、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测机构市场行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141号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规范》(GB50618-2011)以及省、市检测管理有关要求,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情况、检测人员资格符合情况等。

(三)检测工作业务质量。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运转及执行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测工作程序执行情况、检测报告的完整性及准确性,检测档案的管理等。

(四)检测管理电子化监管落实情况。按照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检测机构内部电子化监管的要求》等文件精神,检查检测机构视频监控等电子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检测人员应用检测管理软件以及力值检测数据上传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按照企业自查与检查组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城乡建设局成立专家检查组,对我市所有检测机构逐家进行检查,检查将制定专项检查表格分项打分。检查以见证取样检测、节能门窗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和地基基础检测项目为主,对检测不合格报告偏少、社会反映差和群众投诉较多的检测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治理。检查中还将随机抽取检测人员和检测项目进行实际操作,以检验上岗人员操作能力。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615日前,各检测机构完成自查的,将自查情况报送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技术科。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应包括:自查的总体情况、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下步提升计划等。

(二)616开始,市城乡建设局派出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三)7月上旬,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要确保检查取得实际效果。对此次治理检查,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有清醒的认识。检查组将逐家逐项进行检查,查台账、查人员、查场地、查设备、查试验,对存在问题现场记录取证,务必要把问题查深查实。

(二)对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扰乱市场秩序,弄虚作假、不试验就出报告,出虚假报告等情节严重、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业的停业,该吊销资质的依程序建议吊销资质。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