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基层食药监机构建设
发布时间:2015-02-06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5-165102
打通食药监管“最后一公里”、提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是食药监管机构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为切实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提高基层监管执法的组织、人员和物质保障水平,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监管“对象多、盲点多、难题多、力量少”的“三多一少”局面,昌黎县局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主动作为,大胆实践,在组建新食药监局的基础上,按县域行政区划设立了8个食药监分局和17个食药监管所,选配了428名食品药品协管员,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构建起县局、区域分局、乡镇(街道)所、村(居)协管员的“四级一体化”监管体系。1月9日,昌黎县新成立的25个基层监管机构通过了县政府实地验收并得到了相关领导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