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通过建立“三项机制”,加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稽查
发布时间:2015-03-06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5-171550
随着电子商务和网上购物的快速发展,一些食品药品也由实体经营转向了网络营销。对此,市食药监局自觉顺应形势发展,加强实践探索,拓宽监管渠道,延伸监管触角,消除监管盲区,努力为百姓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一是建立了行刑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食药安保支队联动,建立起“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分头处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形成了稳固持久的执法办案合作机制,借助公安部门的技术手段加强网络销售平台监督,提升监管效率,形成稽查合力。二是建立了信息预警机制。在市局网站主页面开设“安全常识”专栏,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提示消费者不要轻信网络广告,不要通过微信、陌陌、QQ等方式购买食品药品,以免上当受骗,且难以维权。对投诉举报较集中的问题以及季节性食品安全风险,通过电视台、报纸和官方微信微博等主要媒体进行安全预警。三是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严格落实备勤制度,将4个执法稽查大队的人员、车辆和设备科学编组,24小时全天候轮流值守,确保随时拉得出队伍、用得上手段、稳得住局面,依法果断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近期,市食药稽查支队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通过联合办案,实现了跨省追查、入户检查,依法查处了2起利用网络销售疑似假药和保健品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