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食品稽查大队及早入手、提前介入,筑牢校园食堂及“小饭桌”食品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15-03-06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5-171643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堂、“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北戴河区食品稽查大队采取多重措施,抓住开学前的有利时机,对全区校园食堂及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小饭桌”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明确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具体职责,确保全过程责任落实。要求学校指定食品监督员,每餐对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签字负责。二是规范管理制度。制定下发学校食堂、“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要求责任单位逐条对照检查,实现对风险因素和关键环节的有效控制。要求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出入库登记制度,建立进货及食品消耗台账,杜绝采购“三无”产品、过期和变质食品,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和食材进入学校食堂和“小饭桌”。要求落实食品留样制度,详细登记留样食品名称和时间,用食品留样专用设备至少保留48小时,确保学校食堂食品能够追溯可查。三是深入一线详查。对加工制作条件和就餐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评估,确保防鼠、防蝇、防尘和防虫设施以及通风排烟装置齐全有效,确保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符合卫生要求,确保水、电、气以及消防设施符合安全规定。检查学校食堂的电子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加强学校食堂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配餐间和销售间。要求各校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按时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备、食堂蓄水池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在开学前务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