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民政局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四规范”
发布时间:2015-07-01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5-114006
北戴河区民政局围绕建设“法治民政、服务民政、阳光民政”的目标,从四个方面对民政施政行为进行规范,落实职责,强化服务。
一是权力运行规范化。对所属职责进行全面清理,制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处罚四大类60余项行政权力清单;细化工作流程,为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提供《民生政策明白纸》;进一步简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及地名命名、更名登记、福利机构开办等事项的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优化服务环境。
二是档案管理规范化。完善全区466户低保、五保档案资料,实现纸质和电子信息同步建档,做到“一户一档”,确保内容全面、管理规范、更新及时、查阅便捷,准确反映全区低保和五保供养在申请、评议、核查、审批、公示、来访登记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三是资金管理规范化。民政资金使用前,相关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救助方案,杜绝“平均分配”,对资金适用范围、申请、审批、拨付、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发放专项资金5000元、项目经费1万元以上须经过“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做到客观公正、有据可查。2015年上半年从上级争取各类资金1651.9万元,发放各类民政事业经费1300多万元,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
四是执行监督规范化。深化党务、政务、政府信息、办事公开等“四公开”工作。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制作公开栏,在明显位置张贴事项办理流程图。对民政建设项目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测算、申报、政府采购,并及时向区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工程进度。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组织财务及相关科室对低保、五保、优抚、救灾、医疗、临时救助等民政惠农资金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宣传或公示手段,定期对保障对象人数、资金、补差及动态调整情况进行通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