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三个强化”夯实旅游团餐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5-06-30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5-152402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各接待单位的旅游团餐食谱,需经大队审核、备案,严禁提供生食海产品、冷荤菜和贝类等海产品。二是强化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加强对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做好食品留样和记录。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与13家旅游团餐接待单位签订《山海关区旅游餐饮接待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状》,切实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为广大游客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