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对玻璃行业环保设施进行现场督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2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环办[2015]103号 索引号:170/2015-133040
|
秦环办[2015]103号
|
|
|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对玻璃行业环保设施进行现场督察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
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对玻璃行业环保设施进行现场督察的通知》(冀环办发[2015]6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同时要求各县区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将自查报告于5月29日前报市局总量科,市局将在6月初对全市玻璃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联系人:李志云
电 话:0335-3659643
附件:关于对玻璃行业环保设施进行现场督察的通知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