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民政局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5-07-15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5-104838

为切实加强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卢龙县民政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安监局对县内3所养老机构(特困人口供养中心、第二特困人口供养中心、光荣院)进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坚决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及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卢龙县民政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老年人营造安全稳定、舒适生活环境。
检查小组重点对养老机构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设备、燃油设备、供电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防预警系统、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是否定期巡查按期检测、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进行装修装饰、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教育、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强调,始终把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实,要坚持好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上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县民政局通过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讲评分析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切实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